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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范围 |
保险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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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 保险利益 |
高中教育保险金 |
被保险人生存至15、16、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%领取高中教育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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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业有成祝贺金 |
被保险人生存至17周岁保单周年日,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%领取学业有成祝贺金 ,
附加险合同终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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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障 |
被保险人于附加险合同生效日起至其17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,可领取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,附加险合同终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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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 |
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,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验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。分红是不确定的,
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,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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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利领取 |
累积生息:红利留存于本公司,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,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。 |
| 抵交保险费: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,若抵交后仍有余额,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,但该余额不计利息。交费期满后,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。 |
|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: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,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,增加基本保险金额。 |
| 如果您在投保时没有选择红利领取方式,则以累计生息方式处理。 |